什么是国际会议?它的特征是什么?为了比较准确地回答这一问题,有必要
做一些范围稍广的探讨。探讨的目的不在求得一个定义,有些想借此对国际会议
有一个清楚的了解。如能在此问题上取得共识,则有助于在后面的章节里进一步
讨论广大读者感兴趣的问题。
一、会议及其要素
“会议”一词,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并不陌生。有一度会议曾多如牛羊,成
为一种扰民的活动。如今,打开电视机或收音机时,成立大会、庆功会、电话会
议、工作会议、座谈会、报告会……仍不绝于耳。会议并没有什么不好,它是宣
传教育、发扬民主、互相沟通的有效手段,问题是要把会议开得精、开得好。
什么是会议?有人将会议概括为“聚从议事”。这是通俗的说法。如做深
入剖析,就不难发现“会议”应包含以下要素:
一、它是一个群体的集会,至少三人,两人的聚会称为“对话”;
二、它必须有主持人,没有人主持的聚会,群龙无首,各行其是,断不
能行事;
三、它有一定的议事规则,即遵循一定的规矩,有开始,有结束,发言
要有先后,少数要服从多数等,否则便是乌合之众;
四、它有明确的议题,也就是明确的议论中心,反映共同关心的问题,
而不是无主题的漫谈;
五、它有一定的目的,或是为了交换意见,或是为了解决问题,或是为
了表达某种意志,而不是无意识的活动;
六、它有一定的结果,不论是达成一致,是停止讨论,还是推迟决定,
都应有所终;
七、它是一种临时性的行为,世界上没有不散的筵席,也不存在永无止
境的会议。
因此,会议是一些人有组织、有领导地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讨论和商议的集会,
它有别于三言两语的交换意见,有别于天南海北的漫谈,有别于街头巷尾的议
论,更有别于消极的聚众闹事。
二、国际会议和国内会议
什么是国际会议?是不是在国外召开的会议便是国际会议?是不是本国
人讨论外国问题的会议便是国际会议?回答均是:“否”。一位美国作者曾指
出:“不管怎么说,联合国是各个国家聚集的场所,而不是各国居民聚集的地
方。”他讲的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组织--联合国,但同样的分析也适用于国际会
议。我们都知道,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,因为国际法的制定者和管辖对象是国家
而非个人。同样,国际会议的主要成员,在国际会议上相互识别的主要标志和互
相周旋的主要对象,也是国家。换言之,每个与会者都具有某个国家的象征。不
论你是否国家正式派遣的代表,还是以个人身份与会,人们都会把你列在你所属
国家名下,把你看成是这个国家的一部分。这里,我们就找到了国际会议和国内
会议的分野:国际会议是不同国籍者的会议,国内还是国外,也不论它讨论的问
题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。根据这一准则,一批中国人在国外讨论国际问题并非国
际会议,而一批不同国籍的人在中国讨论中国问题则可能是国际会议。
三、会议和会谈、会晤、会见
不同国籍的人在一起讨论共同关心的问题是否都称国际会议?回答是:
不尽然。除了会议之外,我们还可以不时地从书报或其他新闻传媒上读到或听到
外交人士“会谈”、“会晤”、“会见”、“磋商”等类的消息。它们之间又有
何区别?应当承认,这些名词有许多相互交叉之处,难以一言而蔽之。但我们至
少可以将“会议”分离出来。一般地讲,“会议”较“会谈”、“会晤”等计划
上更精细、议程上更紧凑、内容上更复杂、规模上更庞大。一次大型的正式的和
高层的国际会议,往往包括许多“会谈”、“会晤”等。
因此,国际会议是各国派遣的代表或来自不同国家的人士的聚会。与会
者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,以找到彼此均能接受的解决办法或共识。
它应当经过事先安排,讨论的内容应当预先得到确认和限定,并按照共同接受的
议事规则行事。国际会议最根本的原则是国与国之间的平等。正式的与会代表均
享有同等的代表权和投票权。会议的时间、地点、议程、工作语言等应由与会者
共同磋商决定。
四、双边会议和多边会议
所有的会议、会谈、会晤等都可能是双边的或是多边的。所谓“双边”
是指与会者仅来自两个国家;所谓“多边”则是指与会者来自三个及三个以上国
家。1993年7月,澳大利亚况且总理霍克曾在北京的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上阐述
了他对双边和多边活动的见解。他说,双边的交流活动则是利用各种国际与集团
间的会议,阐述自己的观点。霍克指导多边活动和国际会议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是
有道理的。在某些专家学者看来,国际会议既包括双边也包括多边的聚会;而另
一些专家则是从国际会议中排除双边活动,例如美国国务院的官员即不称双边会
谈为正式会议。
早在20世纪初期,英国外交官莫里斯·汉基爵士在《会议外交》一书中
即指出:“一天会议所能完成的工作比通过传统外交,用通信来往方式几周内解
决的问题还多。”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加和国际会议的密切,涉及多国利益的问题
已难以用双边的形式去求得解决,因而国际会议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
视。国际会议已成为多边外交的主要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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